市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价

来源: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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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每三年对已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重点考核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等。对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暂停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市级众创空间资格。众创空间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1个月内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事项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后逐级报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责令退回财政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