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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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随着新设户外广告设施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解决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无序、量多、品质低等问题。结合《宁德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急需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专项规划,引导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为。在满足城市各项 功能的基本要求和符合景观美学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先进设计理念、新形式、新工艺、新材料、 新技术对户外广告进行统一布局、规划、规范,使其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并充分体现出城市 特色、城市文化,促进城市管理和户外广告行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本次编制《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导则》(下称广告规划及设置导则)注重采用先进设计理念,参考深圳、厦门、济南等城市做法,衔接宁德市人大《宁德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布局,规范设置。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美化视觉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和户外广告价值,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范围为《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中划定的中心城区,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主要集中在主城区89平方公里。

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

1户外广告分区。根据宁德市特有的文化底蕴及产业情况,提炼出代表宁德市的元素符号,作为户外广告设计的基础。对宁德市中心城区现有户外广告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对用地性质、道路交通、建筑层高及可视视域等内容分析,并根据《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对宁德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资源进行合理的区域划分。

本次规划分为禁止设置区、允许设置区、限制设置区。禁止设置区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公园绿地、医教科文卫等场所。允许设置区为7个商业中心(万达片区、火车站片区、闽东中路商业片区、汽车南站片区、联信财富广场片区、南环路东湖路片区、连城路启动片区)、5条特色街道(闽东大广场、中国红家具城、新加坡步行街、天茂步行街、宁德金街)及52处落地式广告点位。其余为限制设置区。

2户外广告分类。结合户外广告分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比例、面积、材质、技术、色彩、照明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按使城市的户外广告在宏观层面得到统筹控制。

本次规划分为禁止类、控制类、鼓励类。中心城区全面禁止设置屋顶广告、立柱式广告、跨街式广告、窗户广告等类型户外广告设施。控制设置墙面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底座式广告、实物造型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移动式广告、LED显示屏广告、多媒体立面广告等类型户外广告设施,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设置位置、比例、面积、材质、技术、色彩、照明参数提出具体要求。围墙广告及灯杆广告仅允许设置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设置。根据中心城区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现状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求,采用多种方式有序设置中心城区公益户外广告。一是利用现有公共设施设置,公益广告投放比例不少于30%。二是规划预留点位设置,52处落地式广告点位中有26处为纯公益广告点位,剩余26处点位为公益商业相结合,公益广告设施禁止投放商业广告。三是利用现有广告设施,投放公益广告;四是允许设置临时性公益广告。

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过户外广告现状分析、道路交通分析、建筑层高分析、可视区域分析等研究成果,将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视觉秩序的重要因素进行协调考量,以保留、提升、新增等三种手段重新梳理户外广告的点位,对允许设置的广告点位,以规范图表的形式进行控制,明确各类户外广告的数量、密度、位置、尺寸、比例、材质、照明等参数进行综合控制。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为闽东路、天湖路、疏港路、南环路、八一五路、天山路、东湖路、富春路、万安路、北湖滨路、鹤峰路、蕉城路、宁川路、侨兴路、福宁路、华庭路等16条主要市政道路(总长约37.6公里)。通过对现状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逐个综合评估,明确拆除、保留、提升、新增等处置意见。

其余金漳路、南湖滨路、长溪路、薛令之路、塔山路、金川路、金马路 等7条主要市政道路总长约为30.2公里,作为管控区域制定规划。


附图: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区图


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区要求


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