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介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申办流程等事项。
概述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宁德市内的再交易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 款本息的能力;
3.实际发生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 付款或首期资金;
4.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用于购买住房 的,以所购住房的现值全额设立抵押;
6.职工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或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拥有的自 住住房数量在两套(含两套)以下(以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房 屋登记证明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贷款时已正常连续缴存(含异地正常缴存转入) 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享受待遇
根据申请人情况及所购房屋情况享受相应额度住房公 积金贷款。
申请说明
集成公积金贷款受理、工商银行蕉城支行、建设银行东 侨支行打印信用报告和签订借款合同及凭证、不动产抵押登 记三个部门的业务三位一体,一件事办结。
申请材料
2.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及配偶均为申请 人);
3.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 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主贷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6.卖方产权人收款账户(一类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 件 1 份;
7.卖方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1 份;
9.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
10.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1 份;
11.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符合二 孩、三孩家庭贷款政策的需提供);
12.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原件 1 份(申请办理异地贷款的需提供);
13.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1 份。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携带办理所需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1 楼公积金 133 号窗口申请办理。
(二)审查。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审查,并授权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三)决定。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的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放款决定。
办理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 心 1 楼住房公积金 135、136、137 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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