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即交证”便民服务
“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模式,实现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概念
“公证即交证”是指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势作用,在已经实现政府购买继承公证费用的基础上,与公证部门联合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模式,实现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适用范围
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主城区,金涵乡的金涵村、琼堂村,漳湾镇的蓝田村、下凡村、马山村以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已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土地、房屋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及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业务。
申请材料
1、“一窗”受理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证明
6、水、电、燃气、有限电视(过户)一窗受理合同
具体流程
公证部门“一窗综合办理”
申请人在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公证部门按照继承公证和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要求,一次性收齐继承公证和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材料,验证当事人身份,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出具不动产继承、登记“一窗”受理凭证,申请人可在线上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待公证部门办结继承公证书后,连同代收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合审查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公证部门推送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申请材料后,同步将材料推送至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业务。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完税凭证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核、登簿工作,并将登记结果信息及时推送给水、电、气及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部门办理对应户头过户手续。
证书打印、领取及档案移交等后续管理工作
不动产登记业务登簿后,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由公证部门负责打印,连同继承公证书同步送达至申请人,后由公证部门将纸质的登记申请材料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归档处理。
业务流程图
享受待遇
申请成功后即可免费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在公证处即可申请并领取继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便民服务。
办理地址和服务电话
办理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瑞云路2号(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服务电话:
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593-2290697
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0593-2862962
常见问题
除市本级范围内蕉城区其他乡镇可以申请吗?
目前该业务属于不动产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的宁德市本级地区(含蕉城区主城区,金涵乡的金涵村、琼堂村,漳湾镇的蓝田村、下凡村、马山村以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不动产在蕉城区其他乡镇的暂无法申请。
普通公证服务可以免费办理吗?
由于该业务属于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仅限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业务,其他公证服务需咨询公证处自行办理。
全部办理费用多少?
整个业务公证费用全免,仅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