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连城路启动区市政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23〕31号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连城路启动区市政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3〕80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连城路启动区市政设施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控制性指标为:
(一)350901-11-A-19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15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3,建筑系数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为10米。
(二)350901-11-A-GHYL-01地块:道路北起王坑路,南至天山路,道路长度1000米,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三)350901-11-A-GHEL-01地块:道路北起王坑路,南至拱屿路,道路长度312米,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四)350901-11-A-GHSL-01地块:道路西起王坑路,东至规划一路,道路长度281米,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五)350901-11-A-GHWL-01地块:道路北起金漳路,南至拱屿路,道路长度747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六)350901-11-A-GHLL-01地块:道路西起连城路,东至规划五路,道路长度270米,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并将与各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