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401-2021-00067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1〕11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1-12-21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机关 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迎新年期间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
宁政办〔2021〕110号
发布时间:2021-12-27 12:03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补短板工作的通知》(宁委办〔2021〕19号)精神,有效缓解停车难、违法停车等交通秩序顽疾,进一步改善节日期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90家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以下简称停车场)迎新年期间实行免费向公众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1年12月24日0时至2022年1月3日24时

  二、开放地点

  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9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免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除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预先对外公告外,在规定对外开放的时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关闭或无故取消对外开放,或采取其它限制措施。

  (二)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休息日免费开放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市文明办、创城办、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建集团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所涉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开放停车场遇交通违法违规和不服从停车场管理发生纠纷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政府办将会同市文明办、创城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考核。监督受理电话:0593-2099525(市政府办公室)、0593-2995168(市交警支队)。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停车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社会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的信息登记和车辆停放的管理。在车位停满时,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门口放置告示牌进行告知。不服从管理的停车人员,所属单位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对超期停放车辆,通知车主驶离但拒不开走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免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对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无理取闹的停车人员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清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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