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 ZUO JIN ZHAN

工作进展

ZHENG CE WEN JIAN

政策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响“宁德服务”2023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宁政办〔202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打响“宁德服务”2023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办和市级任务责任单位于每月27日前通过“福建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宁德分区”报送打响“宁德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包含工作推进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创新亮点、存在问题以及需要提请分级协调解决的事项。   (联系人:吴丽芳,联系电话:2055381,传真:2786118)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打响“宁德服务”2023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清单   2023年工作重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打造“最称心”的企业服务环境   1   完善企业服务机制   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发展规划、一套招商政策、一批重点跟踪项目”的要求,完善产业专班服务机制。深入宣传贯彻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基层、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专注主业、办好实业。探索创新“银行+商会+企业”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搭建政银商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继续做好民营企业申报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2023年12月   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人社局,市工商联,宁德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加大融资支持企业力度   做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总结评估,全面梳理总结试验区建设以来的情况、成效,积极争创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融资支持,推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小支农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宁易融”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信易贷”规模。积极探索以贷款和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探索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   2023年12月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科技局,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保监分局,市国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   推进一批企业改制上市   落实好《宁德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七条措施》,充实完善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强对力捷迅、闽威实业等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大对企业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扶持力度。   2023年12月   市金融办,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   发布外经贸风险预警,进一步增强外贸企业涉及RCEP成员国和一带一路成员国家经贸合作中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中国(宁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后,研究出台配套跨境电商政策,通过落实相关政策促进9810海外仓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推广国际“单一窗口”应用、“互联网+预约通关”模式、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动国际物流畅通;加快港口集装箱“一码通”项目建设,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优化标准品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规范船代公司、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   2023年12月   市商务局,宁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5   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兑现   深入开展“党建赋能·政策惠企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梳理完善“免申即享”认定(评定)类事项目录清单,扩大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覆盖面。   2023年12月   市委两新工委,市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优化提升创新科技研发环境   常态化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努力破解一批行业内“卡脖子”技术难题;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认真落实省创新实验室相关支持措施,持续高标准建设宁德时代21C创新实验室、省不锈钢产业创新中心等人才创新平台;加快修订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中心平台机构补助的相关操作细则,及时兑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不断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年内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培育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家以上。   2023年12月   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蕉城、福安、寿宁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   培育创新创业“大孵化器”   各地新设1家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国际合作空间。推进东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努力打造闽东科创高地。   2023年12月   市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   提升破产审判素能   对暂时困难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已进入破产程序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深化“繁简分流”机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降低企业挽救成本。全年“执转破”立破申字号案件数提升至不少于80件。   2023年12月   市法院,宁德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保监分局   9   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产权   对于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作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要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非涉案财产、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对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及时采取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让企业家安心经营发展。   2023年12月   市法院   10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为行政司法案件审理判定提供支持。深化落实《关于联合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诉中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咨询意见的工作机制(试行)》等制度规定,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长、成本高、侵权认定难问题。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案质量,保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犯罪案办案质量,保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   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法院、检察院   二、打造“最暖心”便民服务环境   11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深化“局长服务日”机制,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覆盖面,规范提升市、县两级已上线“一件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成投用工程审批管理、电子证照等5个平台,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打造标准统一、智慧便捷、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一口受理”、高频事项“一站式”通办,推动更多事项“免申即办”“掌上办”。   2023年12月   市行管委、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住建局(工程审批改革办)、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   推进高频事项区域通办   推动不动产、公积金、医社保、出入境等90项以上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持续推动宁温、宁衢点对点“跨省通办”、“福州都市圈”通办,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2023年12月   市行管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   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完善“一件事”集成套餐在线办理、辅助审批、一业一证服务、政务服务指标监控预警、一窗综合受理等系统。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自动比对、动态监管等方式,新增10个政务服务事项“智能秒批”。提升信息查询能力和证照服务能力,推动“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占比达70%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9%以上。   2023年12月   市行管委、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   建立系统管控,打造智能“见证”,实现交易全过程完整留痕。打造“宁德标易链”手机APP,在手机移动端进行交易、业务、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查询服务,实现报名、联合体确认、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加解密、保证金缴纳、电子保函购买等全流程“掌上办”,力争2023年年底手机移动端办理使用率达到30%以上。   2023年12月   市行管委   15   整合行政服务审批系统   完成市“一件事”集成服务在线办理及配套辅助系统建设并与市数据汇聚平台、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公共信用平台等信息共享系统对接,解决群众“一件事”要找多部门、多次跑的问题,提升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的获得感。   2023年12月   市行管委、市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便利度   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规范评估评审等特殊环节,年内实现除公示外的特殊环节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70%以内。调整优化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事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办理时长均压缩至1天、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数2件、跨度用时1.1天。   2023年12月   市住建局(工程审批改革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   17   优化“水电气网”一站式联办   推进市工程审批系统与供水、供气、供电、网络等企业自建系统贯通,实现“水电气网”联办、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业务线上推送”。城乡发展规划中同步考虑供电、供水、供气、互联网等公共配套设施,推进综合管廊统一规划建设。   2023年12月   市住建局(工程审批改革办),市通管办,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宁德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   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对各类小型市政接入工程(供排水、供气、电力、通讯和广电等),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涉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影响审批等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完善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贯通市县一体化平台,推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线上申请”,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自动反馈申请人,用户线上可查。   2023年12月   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程审批改革办)、公安局,市通管办等有关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宁德分公司,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19   改进公积金服务   降低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推出商转公贷款二次抵押登记新模式,进一步缓解职工购房和还贷资金压力。   2023年12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   深化线上医保就医   进一步强化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诊间身份核验、医保支付、取药、取报告等业务环节的全流程应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整体保持35%以上,力争50%。推动全市至少十五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使用医保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上身份核验、线上医保结算。支持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院实现线上就医及医保结算。   2023年12月   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   提升普惠教育质量   实施教育补短板项目55个,新增学位1.5万个。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创建达标高中和达标晋级,争创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22所。争创省一级达标高中2所。实施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力争2023年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园20所,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在90%以上。   2023年12月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深化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推动依法慎用少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助力营造包容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12月   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   推进司法智慧服务   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目标要求,加大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智安”建设力度。持续深化“不见面工作”机制,推行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异地便捷缴费。建设“宁德市非批量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轮候程序”,规范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选用;开展“宁德诉非联动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2023年12月   市法院   三、打造“最舒心”的宜居宜业环境   25   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实施宜居建设、绿色人文、交通通达、安全韧性、智慧管理五大工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900户,新增口袋公园20个、停车泊位2357个(不包括路面停车泊位),新建改造福道65公里、公园绿地100公顷。重点加快连城路、林特路等南北向道路建设,全市完成新建改造城市道路45公里;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全市完成新建改造供水管网60公里、雨水管网60公里,污水管网70公里;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加快连城路、东侨路、林特路等南北向道路建设,打通惠风路、天山路三期等断头路,提升改造福宁路等重点路段,建成市政道路8条,延伸优化公交线路19条,完成堵点治理、路口改造、信号灯配时优化109处,主干道路口通行能力、干道通行速度分别提升10%、15%以上,建成投用立体绿化、标准公厕、夜景提升、易涝点整治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中心城区湖库连通工程,新改建供水管网33公里,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0个。   2023年12月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交投集团、城建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在“数字城管”平台基础上提升改造,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一中心、一支撑、多应用”的总体框架,实施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执法等多类业务应用,推进市级平台、省级平台、国家级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的目标。   2023年12月   市城市管理局、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住建局,市城建集团、交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规划建设一批文化综合体、“文化IP”,精心打造“博物馆之城”。加快市大剧院、畲族文化园等文化地标建设。实施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程,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修复,守护好闽东文化的根和魂。   2023年12月   市文旅局、住建局、民族宗教局,市旅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   推进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力争开工甬莞高速沙埕互通及连接线、京台高速宁德段扩容工程,开工建设车里湾互通,加快宁古高速、宁上高速霞浦至福安段建设;统筹推进国道G228建设,串联整合空间资源,打造滨海特色小镇群、经济产业带、旅游风景线;新改扩建国道G104、G235、G237和省道S207等一批国省干线重点路段。   2023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市交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   创新养老服务机构模式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新增7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新增140个以上互助孝老食堂。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规范互助孝老食堂运营,推进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   2023年12月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   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合作办医,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建设高水平医院。推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核心能力建设,实施补短板项目45个,新建成医疗床位800张以上,三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率提升至70%,支持和推动全市9个县级综合医院重点开展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创伤中心等“四大中心”建设。   2023年12月   市卫健委,宁德师范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   推动人才服务提档升级   开展“人才服务创优争先提效年”行动,筹备宁德市职工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加快修订人才购房补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操作细则,绘制人才就医、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配偶安置等政策落实兑现“路线图”,全面优化升级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不断拓展“三都澳英才卡”服务功能,以“宁德服务”拴心留人。   2023年12月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市总工会,蕉城区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宁政办函〔202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2〕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完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2022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探索构建统一的国家规章库。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主管的政府网站和省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省部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中国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省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推进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稳步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开设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尚未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标准指引。已经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要对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函〔2020〕335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卫健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规范高效   与福建省卫健委《标准目录》相比,市卫健委编制的《宁德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见附件,简称《标准目录》,可在市卫健委官网下载),新增7个事项。分别是新增“011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011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等2个行政许可类事项,“1004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1005中医诊所备案”“1006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1007职业病危害申报”等4个行政备案类事项,新增行政确认类事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该目录适用于县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标准目录》将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逐步完善,各地可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提出对调整意见建议,并反馈市卫健委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卫健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尤其是《标准目录》应用的解读工作。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共商、快速应对机制,对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政务舆情及时妥善处置,扩展发声方式和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有效的舆论引导。   附件:宁德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试行)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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