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来源:宁德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3-01-0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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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于2月4日印发了《宁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宁政规〔2023〕1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宁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德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宁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宁德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德发展实际、能耗情况编制。

  二、制定过程 

  2022年7月5日经函请市直相关部门协助提供相关编制材料,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形成初稿后,于8月24日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和东侨管委会意见,经收集梳理,编制完成。

  三、起草框架 

  《实施方案》包括五个部分,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和强化工作落实等内容。

  《实施方案》在相关指标设定上,充分结合市情实际,经过认真研讨论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产业结构、能效现状、节能潜力等因素,合理分解能耗强度指标,划定了切实可行的指标数据,确保全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14%的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目标,即: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000吨、1000吨、450吨、270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

  (一)十大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加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和污染物减量化。(属创新内容,删除了省方案有关绿色数据中心相关内容)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园区整合,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对省方案内容进行实化细化,引用《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德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相关内容)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省方案内容)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加快完善绿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装备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电动宁德”,实施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设行动,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和绿色仓储。(对省方案内容进行实化细化,引用《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内容)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进农业农村节能改造,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按省方案内容)

  六是公共机构领域能效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办公等“十大行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方案已发文)

  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省方案内容,对我市不涉及的相关内容做删除)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实施煤改气改造,加快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管道天然气的供气覆盖面。(按省方案内容)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加强对钢铁、火电、铸造等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省方案进行细化,引用《宁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内容)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完善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品质智慧示范小区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按省方案内容)

  (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各县(市、区)、东侨管委会根据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本地区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时,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按省方案内容)

  二是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强化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按省方案内容)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按省方案要求落实)

  四是完善政策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在财政资金、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鼓励市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配合省标准化有关部门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地方标准。(对省方案“健全标准体系”和“完善经济政策”两项合并,按要求落实,并细化。相关内容参考《宁德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五是完善市场化机制。落实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加大节能环保服务。(按省方案落实,参考《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内容)。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内容,对各地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提出要求,同时倡导开展全民行动,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