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附属水厂)选址论证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22〕85号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附属水厂)选址论证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2〕203号)收悉。结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附属水厂)选址于下村上龟岩自然村西侧,用地面积680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二、原则同意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附属水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即350901-09-E-XCSC-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80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
三、地块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并纳入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